回复 老李要雄起 : 灵气大潮三千余年,文明的火种熄了又燃、燃了又熄,人类传承遗失大半。 新历3396年,联邦民众不识道途、不辩佛法,既不知何为奥林匹斯神山,也不知何为英灵殿女武神,更不知道什么是九霄天庭、黄泉地府,什么是十洲三岛、鸿蒙大千…… 携带传承巨木,苏游降临这个世界,传授道典佛经、复生神灵仙人,他将亲手点燃传承的火种,重现神话文明的古老荣光! 仙道的引路者,佛门的讲经人。 神国的大贤士,深渊的摆渡翁。 琅琊妖庭的无上先知,酆都王朝的至尊帝师。 …… 千百种尊称,你喜欢的他都有。”
回复 张栾: 这部《》穿越到明末乱世,怎么混。历史的经验证明,得发疯。比如,孙传庭、卢象升、杨嗣昌。比如,罗汝才、张献忠、李自成。这些,在明末乱世应该算是比较成功的人士了。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,那就是疯,一个比一个疯。如果他们有谁混的还不够好,那绝对是因为还不够疯!穿越成为浙川郡王朱器圾的朱奇就发现。他不发疯,还真没法在这明末乱世活下去。疯了,就好了。我是疯王我怕谁!不服?来。本王发个疯,打死你!
回复 冯凡 : 在王团团成为一本书的盟主时,这本书给她带来了一个福利。她穿越了,穿到了这个书的世界。作为一名死忠粉,她对这个世界的剧情了如指掌。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?她又不是女主,女配,而是女主的对头,最美雌性索菲亚。那个跟女主作对,被万众粉丝唾弃的女反派。让她早点死的反派,也是小说中前期女主的最大对头。她差点害的女主一尸两命,到最后自己却是一尸六命。生下的小虎崽一个都没有活,自己的小命也没了。为什么给了她穿书的命,却让她不得好死呢。清醒之后,王团团决定改变命运,远离男主和女主,这样才能够保住小命。本书又名:异世夫君是反派。